北京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门头沟区第二再生水厂自行监测方案
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要求,北京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所排放的污染物组织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并制定自行监测方案。
一、 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基础信息
企业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卧龙岗桥北,厂区南面为门头沟区再生水厂,北面为冯村沟,东面为卧龙岗村少数村民拆迁后的空地,西面为西苑路;厂区建于2015年,于2017年6月份通水运行,设计处理能力为8万吨/天,采用改良A2/O+MBR处理工艺,主要处理门头沟新南城地区生活污水,其他信息详见表1。
本企业监测方式为自动监测与手工监测相结合方式,自动监测为企业自运维;手工监测为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开展监测,承担委托监测的单位名称为:北京新奥环标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表1 企业基础信息
企业名称 |
北京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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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类型 |
□废气企业 □废水企业 √污水处理厂 □重金属企业 |
||
地址 |
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卧龙岗桥北临2号 |
||
所在地经度 |
116o 08 ˊ 3 " |
纬度 |
39o 53 ˊ 28 " |
法人代表 |
文剑平 |
法人代码 |
56579036-1 |
联系人 |
王国华 |
联系电话 |
13911751136 |
所属行业 |
环保行业 |
投运时间 |
2017年6月 |
自行监测方式 |
√自动监测与手工监测相结合 □仅自动监测 □仅手工监测 |
||
自动监测运维方式 |
企业自运维 |
□是 √否 |
|
委托第三方运营机构名称 |
北京环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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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监测方式 |
自承担 |
□是 √否 |
|
委托监测机构名称 |
北京新奥环标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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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污染物名称 |
COD、氨氮、pH、总磷、总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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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 |
中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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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周期 |
24小时连续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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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产工艺 |
改良A2O+MBR |
||
治理设施 |
厂内设施运行正常 |
2.监测点位示意图
图1 企业自行监测点位示意图
图2 企业自行监测自动监测点实物图
二、 监测内容及公开时限
1.废水和水环境监测
废水和水环境监测内容见表3。
表3 废水和水环境监测情况一览表
类别 |
监测方式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承担方 |
监测频次 |
公开时限 |
废水 |
自动监测 |
排口1 |
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 |
第三方自运维 |
每2小时监测1次 |
实时公布 |
手工监测 |
排口1 |
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等19项 |
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 |
每月监测1次 |
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
|
备注 |
监测项目由企业根据环评及验收批复中监测计划确定 |
3.噪声监测
噪声监测内容见表4。
表4 噪声监测情况一览表
类别 |
监测方式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承担方 |
监测频次 |
公开时限 |
厂界噪声 |
手工监测 |
厂区东、南、西、北 |
连续等效A声级 |
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 |
每季度监测1次 |
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
三、 监测评价标准
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门头沟区再生水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和《关于门头沟区再生水厂报告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本企业执行标准如下:
1.废水和水环境评价标准
排口1废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详见表6。
表6 废水和水环境评价标准一览表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排放标准限值 |
评价标准 |
废水 |
排口1 |
pH(无量纲) |
6-9 |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 |
化学需氧量(mg/L) |
20 |
|||
氨氮(mg/L) |
1(1.5) |
|||
生化需氧量(mg/L) |
4 |
|||
悬浮物(mg/L) |
5 |
|||
动植物油(mg/L) |
0.1 |
|||
石油类(mg/L) |
0.05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
0.2 |
|||
总氮(mg/L) |
10 |
|||
总磷(mg/L) |
0.2 |
|||
色度(稀释倍数) |
10 |
|||
粪大肠菌群(MPN/L) |
500 |
|||
总汞(mg/L) |
0.001 |
|||
总镉(mg/L) |
0.005 |
|||
总铬(mg/L) |
0.1 |
|||
六价铬(mg/L) |
0.05 |
|||
总砷(mg/L) |
0.05 |
|||
总铅(mg/L) |
0.05 |
|||
甲基汞(mg/L) |
不得检出 |
|||
乙基汞(mg/L) |
不得检出 |
|||
…… |
|
3.噪声评价标准
本企业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四类标准限值,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四类区标准限值,详见表7。
表7 噪声评价标准一览表
类别 |
监测项目 |
标准值dB(A) |
标准来源 |
|
昼间 |
夜间 |
|||
厂界噪声 |
连续等效A声级 |
70 |
55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四类标准 |
四、 监测方法及监测质量控制
1.自动监测
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测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355-2007)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T356-2007)要求进行监测。 自动监测方法及仪器设备详见表8。
本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监测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所采用的自动监测设备已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定期通过有效性审核,并加强运行维护管理,能够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数据正常传输。
2.手工监测
各类污染物采用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现行的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国家或行业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的监测方法开展监测。手工监测方法及仪器设备详见表8。
本企业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和自承担手工监测相结合,企业具备固定的实验室和监测工作条件,采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监测仪器设备,有4名经过环境监测专业技术培训的工作人员,有健全的自行监测质量管理制度,能够在正常生产时段内开展监测,真实反映污染物排放状况。
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实施全过程的质量保证。实验室分析样品的质量控制采用精密度和准确度控制。所使用的仪器设备通过检定或校准,仪器设备操作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监测结果的代表性、准确性和可比性。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废水样品的采集、保存、分析、质控应执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92-2002)、《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厂界噪声监测布点、测量、气象条件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进行,声级计在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
对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监测项目,本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社会化监测机构开展监测时,能够明确监测质量控制要求,确保监测数据准确。
表8 污染物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一览表
类别 |
监测项目 |
监测方法及依据 |
仪器设备名称和型号 |
备注 |
废水自动监测 |
pH |
玻璃电极 |
HBPH-3 |
|
化学需氧量 |
重铬酸钾法 |
LPG420CODmax |
|
|
氨氮 |
光度比色 |
HACH-AmtaxTM |
|
|
|
|
|
|
|
|
|
|
|
|
废水自行手工监测 |
COD |
重铬酸钾法 |
COD消解器HCA-100 |
|
氨氮 |
纳氏试剂光度法 |
721G可见分光光度计 |
|
|
pH |
玻璃电极法 |
|
||
总磷 |
钼锑抗风光光度法 |
721G可见分光光度计 |
|
|
总氮 |
过硫酸钾氧化 紫外分光光度法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BLUEST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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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测信息保存
本企业按要求建立完整的监测档案信息管理制度,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和监测数据报告,监测期间生产记录以及企业委托手工监测或第三方运维自动监测设备的委托合同、承担委托任务单位的资质和单位基本情况等资料(原始监测记录和监测数据报告由相关人员签字并保存3年。)。
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网址是:http://www.origin-et.com/
企业名称(盖章):
北京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9日